公安部应查处苏州城管



这年头,城管风头比超女更健!这几天,城管新闻又迎来了新一波,我应编辑要求给他们写了两篇新闻评论,就有网友传这个系列图片给我看,苏州女子城管摩托队上路,下面的那些就不说它了,我就很奇怪苏州这事,也无意痛骂这些漂亮的女孩子,她们抗的肩牌都是警监级的了,警用摩托车,警灯,除了枪,几乎一样不缺,最要命的是每个人屁股上都挂着一个一尺来长黑乎乎的东西,仔细看,那是什么?黄瓜?按摩棒?都不是,警棍!这个东西握在城管MM手里用来干什么?电小贩?电色狼?抗击八国联军?还是友情协助警察抓小偷?看看纳税人养的这些老爷,行政思维都混乱到什么程度了。

哪一部法律给了苏州城管权利,可以配备警用器材?公安部为什么不去依法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是个摆设吗?国务院国办发[2003]104号)文件是垃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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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规定: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2003]104号)文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需要,要求统一穿着制式服装的,其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

附件1
国务院批准的统一着装部门及人员名单




  一、公安部门
  属于人民警察建制并授予警衔的在编人民警察。


  二、国家安全部门
  国家安全机关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任务并授予警衔的在编警察。


  三、司法部门
  监狱、劳教部门负责监狱、劳教管理工作并授予警衔的在编警察。


  四、法院系统
  法院系统在编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五、检察院系统
  检察院系统在编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六、海关系统
  属于海关建制并授予关衔的工作人员和缉私警察。


  七、税务系统
  国税和地税系统直接从事征税的工作人员。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九、国家质检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从事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


  十、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直接从事食品卫生监督的专职工作人员。


  十一、农业部门
  1.沿海、边境水域和内陆水域从事渔政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
  2.从事农业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
  3.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涉外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的专职人员。


  十二、林业部门
  从事森林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


  十三、交通部门
  1.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港务监督的外勤工作人员和对外籍船舶检验的专职人员;
  2.内河港务监督工作人员。


  十四、国家海洋部门
  国家海洋局所属海洋调查船队和从事海监船工作的专职人员、船员。




[本日志由 伟哥 于 2006-08-27 00:12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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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安 城管 女子 法律 苏州
评论: 27 | 引用: 348 | 查看次数: -
回复回复momingqimiao[2006-08-25 11:38 PM | del]
麻瓜愤怒极了!!
回复回复伟哥[2006-08-26 00:02 AM | del]
每天看到这样的新闻就想扁人,痛扁
回复回复亚洲[2007-03-20 08:28 PM | del]
斜塘的城管还他妈的打人!
回复回复鬼子进村[2007-03-20 08:45 PM | del]
当你们开着扫荡车来抢我们小贩的全家老小维持生计的饭碗,我心恨,心慌,心凉,我上有老下有读大学整天要花钱的儿子,已经快把我逼疯了,你们还打我,我和你们拼了,我们已背熟毛主席的《论持久战》,我们各自为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们将以游击战法和你们周旋。直到你们无条件投降!
回复回复wanghongjiang[2007-03-31 03:27 PM | del]
城管工资普遍不高,不比公安,只能上街捞油水
回复回复我是游客[2007-11-21 01:58 PM | del]
外地人不清楚情况就不要乱说,苏州的城管队伍80%是以前的本地痞子和流氓改编过来的。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工业园区的城管和保安公司的保安还是一支很有“战斗力”的队伍。有过几次协助园区政府镇压民众小规模抗议的漂亮事迹,确实来说,对付几十个不满征地而静坐抗议的老太老头来说是完全可以胜任的。
回复回复路过[2008-05-12 12:50 AM | del]
据说园区城管一个月工资挺高的,起码六七千吧
回复回复lihua008888[2008-06-20 05:29 PM | del]
我建议大家都不要卖东西给城管的  
回复回复公安[2008-07-21 06:09 PM | del]
     城管执法和警察执法有本质的区别,至于摩托车、制服等等也各自不同,关于上面所说的“警棍”,楼主你怎么知道就是警棍呢?凡事都要讲证据,我看楼主是对城管有偏见。国家六部委整顿制服的事情早已经发布过补充条例了,不知道你是否也去了解过。我看这位楼主可能是小摊贩或者被城管处罚过的,要不然怎么会对城管如此感兴趣,对城管如此嫉恨!假想,要是没有了城管,城市的面貌又会怎么样呢?现在的城管体制的确有问题,但是这只是过渡阶段,相信以后只会越来越统一和正轨!
回复回复要城管,但不要土匪[2008-08-26 11:50 AM | del]
苏州工业园区,某一个城管被骂是土匪后竟然回了这么句话:
土匪怎么了?你还没资格了~~~
大家有空可以到园区城管问口看看啊,那个场面才叫壮观:
三四十辆城管车子一字排开~~~~还有女匪专用摩托~~
这都是纳税人的钱呐~~
现在到城管手里就是:天没天理,人没人性~~~
各位不要骂我一竿打落一船人,等你们碰到城管就知道他们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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